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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沧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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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期为:2022年1月至11月,每月26日至月底不受理任何缴费业务。还没有缴费的缴费人请合理安排缴费时间,缴费人可以在200、300、500、1000、3000、5000、8000,共7个档次中选择一个档次缴费。

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期为:2022年11月至12月,每月26日至月底不受理任何缴费业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35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10元。

2022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集中征缴期为:2022年11月至12月,每月26日至月底不受理任何缴费业务。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的集中征缴期为:2023年1月至3月,每月26日至月底不受理任何缴费业务。缴费人可以选择按月缴纳,当月缴纳当月的费款,也可以一次性缴纳当年度当月及以后多月的费款。缴费人当年首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需要同时缴纳全年职工大额医疗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缴费人可以通过“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推荐)、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自助终端、电子税务局和办税服务厅窗口等渠道办理缴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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