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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关于划定运河区新冠肺炎风险区域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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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实现科学精准防控,切实保障辖区内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专家组研判,现就运河区风险区域划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二医院小区4号楼3单元、柳庄子新村、荣盛香堤荣府5号楼1单元、塞纳左岸小区13号楼2单元、嘉禾一方小区一期10号楼、凤凰城A区2号楼2单元、欣园小区10号楼3单元、恒大城二期2号楼1单元、佟家花园小区东小庄西胡同、南湖小区5号楼2单元、世纪府邸南区2号楼划为高风险区。

请风险区内居民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本通告自2022年11月16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运河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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