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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遴选公务员的报名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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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范围

渤海新区黄骅市、各县(市、区)、开发区、高新区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中央机关、省直机关、市直机关设在沧州市所辖县(市、区)单位(垂直管理单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

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一般应当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累计12个月为一年,时间截止到2023年11月,含11月);

4.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5.近三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具备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除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报名人员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以后出生,含11月);

8.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干部档案等有违反规定情形的;

8.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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