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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沧州河间市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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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间市2023年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

为加强我市化工园区专业管理,配齐配强专业监管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化工专业背景的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单位及名额

市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人员4名(2男、2女);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河间市范围内符合选调条件要求的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教师)。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不能报考。

(二)选调对象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品行好,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有吃苦奉献精神;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人员(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

3、专业要求为化工相关专业,包括: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化学工程、化学工艺、化工安全工程、精细化工、制药工程、能源化学工程、化工技术、石油化工技术、化工装备技术、化工自动化技术等。(如所学专业名称与上述专业不一致,但课程一致或相近,可携带有关材料到报名处,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确定)

4、报考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8月30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品貌端正,具有较好的理解和处理事务的能力。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尚在试用期或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符合选调要求的人员,请如实填写《河间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同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于11月7日下午17:00前到市开发区管委会三楼监督管理局进行现场报名(联系电话:3766821、15512889020)。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资格材料进行审查。

报名者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分值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测评考核。测评考核工作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相关人员成立考核组,首先对考核对象在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四个方面进行民主测评,满分为100分。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对考核对象采取查阅档案、个别座谈等方式方法,全面了解掌握考核对象的综合情况,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价。考核结束后,由考核组对考核对象的表现写出书面报告。

(四)总成绩合成。按面试成绩占60%、考核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面试成绩×60%+考核成绩×4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总成绩并列时,采取依次按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面试成绩高者、取得国家承认学历高者优先的方法确定排名顺序。在此后的体检、公示等环节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四、体检

考测评考核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在报考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调动

对体检合格人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拟选调人选分别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选调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关工作要求

各单位(部门)要认真对待此次选调工作,并将选调通知内容传达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工作人员。

选调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附件:《河间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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